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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河县司法局对全县司法鉴定机构、司法鉴定人进行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工作方案

作者:唐河县司法局 编审: 时间:2025-06-25 15:07:33 来源:

唐河县司法局对全县司法鉴定机构、司法鉴定人

进行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工作方案

 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的实施意见》(豫政〔2019〕22号)《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<南阳市2022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方案>的通知》(宛办20228)和唐河县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《关于制定2025年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计划的通知》(唐双随机办20251要求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协同监管机制,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,营造健康有序、规范发展的市场环境,结合我县实际,制订本方案。

一、工作目标

按照全面覆盖、协同推进、权责明确、公开透明的原则,通过开展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,切实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、监管成本最优化、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。进一步加强监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,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,提升监管效能,规范经营秩序。

二、基本原则

(一)依法监管。严格执行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规范执法行为,落实监管责任。

(二)公平高效。坚持公正文明执法,对不同类型的监管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,注重公平,兼顾效率。

(三)公开透明。实行阳光执法,公开执法机构的职责,抽查事项、程序和结果,强化社会监督,做到确职限权,保障权利平等、机会平等、规则平等。

三、重点任务

(一)抽查对象、方式和比例

1.抽查对象:在检查对象名录库司法鉴定机构、司法鉴定人。

2.抽查方式:由县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河南)建立的“两库”(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)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,执法检查人员采取随机匹配方式确定。

3.抽查比例:检查对象抽取比例为100%。

(二)抽查内容

唐河县司法局依据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》、《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》、《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》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各部门职责,开展检查。具体内容如下:

1.司法行政部门:对司法鉴定机构、司法鉴定人队伍建设、司法鉴定人遵守法律法规及其执业表现、受行政奖惩、行业奖惩情况、应当检查考核的其他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

(三)组织联合检查

司法局牵头,税务部门参与,开展辖区内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部门联合检查工作,并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示检查结果。

(四)强化结果运用

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,建立抽查问题线索移交移送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立案查处等后续处理工作机制,对于经抽查发现严重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,视情况将其列入警示名单,促进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,实现联合惩戒,一处失信、处处受限,加强信用监管,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。

四、实施步骤

司法局负责牵头组成联合检查组,开展对随机抽查对象的检查活动;严格对照抽查清单,根据确定的抽查对象,组织现场联合检查,并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河南)及时向社会公示。并对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,系统梳理工作亮点和作法,认真查找工作短板和不足,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,形成专项总结报告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提高思想认识。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是国家、省、市人民政府完善监管领域治理体系、提升治理能力的重大决策部署,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,提高政治站位,加强组织领导,科学制定方案,周密组织实施,确保工作实效。

(二)强化部门协作。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同,细化责任分工,科学调配力量,强化工作保障。要坚持问题导向,科学确定联合抽查事项,实现“进一次门、查多项事”。

(三)强化监管力度要结合实际,贯彻落实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部门联合监管机制,适时开展本辖区市场监管领域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部门联合检查行动,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,规范秩序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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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  引  号 2025062515073311 文       号
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-06-25 15:07:33
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
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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